問題編號:[172705]
問題標題:郵寄書籍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一名交流學生,我在國外買了一批學習方面的參考書,都是二手的,想通過郵寄寄回國內。想咨詢一下兩個問題: 1. 我的書數(shù)量有點多,但是不超過50本,請問這是不是可以征稅放行?對包裹的重量有限制么? 2. 請問征稅的時候,書的完稅價格是如何審核的呢?由于我這些都是二手書,原價很貴,但是我買的是很便宜的。大部分都留有這兒德國書商出具的賬單,我是不是應該把賬單附在書上一起寄送呢? 3. 由于我還有一個多月回國,所以我想將書寄給同學收,這會影響對這批書性質的認定么?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不超過50本,可以按照物品征稅放行,對書籍的重量沒有限制。海關按照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根據(jù)《進境物品歸類表》和《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書籍的稅率為10%。按照海關規(guī)定,對郵遞渠道進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類個人物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jiān)管辦法》(署令161號)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