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718]
問題標題:個人衣物書籍被武漢天河機場海關扣留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是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今年博士畢業(yè)回國將留學期間自用舊衣物及舊書籍用郵政包裹郵寄回國,單號為CV089680430KR等共5件,但是在武漢天河機場海關被扣留,收到要求報稅的通知,通知的單位電話為:027-85818646。自用的舊衣物及舊書籍絕大部分均為3-4年前在國內購買,因為時間久遠提供什么發(fā)票和證明根本不現(xiàn)實,而且包裹內沒有任何新的,違禁的,高價的物品,全部為留學期間生活所用的衣物及書籍等舊物品,可以當面開箱檢查,如有違規(guī)郵寄的東西我們愿意配合任何調查。我們就不明白為何國內購買的舊衣物及書籍還需要報稅?數(shù)年前的舊衣物和書籍報稅又如何估價?其他同學一同寄往其他多個省市的舊衣物及書籍包裹沒有一例出現(xiàn)過這方面的問題,請問到底是哪方面出了問題?這種情況取出包裹需要提供什么證明嗎?請告知詳細的解決辦法,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如您所述,該通知電話所屬單位為湖北郵政速遞公司報關中心,在收件人收到《國際郵快件報關通知》后,即需要向海關如實申報郵寄物品情況。如不方便,可按照通知書所附表格填寫后傳真或郵件至報關中心,委托郵局向海關申報,如包裹內物品與您描述相符,海關查驗后會辦理放行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