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648]
問題標題:回國入境物品有限制么?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在海外留學的學生,我下個月回國要給父母各買一部手機,自己也買一部,一共是3部手機還有一個自用的手提電腦,請問這些物品可以帶么,入境的時候要申報么?需要交關稅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Bgyedu.CoM答:您好,根據海關規(guī)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須如實向海關申報。另據規(guī)定,留學人員按規(guī)定連續(xù)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至畢業(yè)之日止),準予免稅攜帶進境《中國籍旅客免稅物品限量表》(署監(jiān)[1994]685 號附件)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5000元 )中的一件。超出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準可予征稅。免稅的物品,公歷年度內同一品種不得重復。留學生免稅物品通關需憑所持護照和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本人畢(結)業(yè)證書辦理驗放手續(xù)。因手機和電腦屬于國家規(guī)定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需要征稅進境。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經查,手機稅率為20%、手提電腦稅率為20%。在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