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以第57號令聯(lián)合發(fā)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外資目錄(2007年修訂)》,詳見附件),自2007年12月l日起執(zhí)行?,F(xiàn)就海關執(zhí)行中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2月l日起,經國務院、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投資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包括增資項目),屬于《外資目錄(2007年修訂)》鼓勵類的,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海關繼續(xù)按照《海關總署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的緊急通知》(署稅〔l997〕l062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備案、審批手續(xù)。
外商投資主管部門在2007年12月l日及以后核準(以項目申請報告核準日期為準)的外商投資項目,不屬于《外資目錄(2007年修訂)》所列鼓勵類的,海關一律不予受理其項目單位減免稅備案申請。
二、為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對2002年4月l日以前按照《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1997年版)》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及限制乙類項目,以及2002年4月l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間分別按照《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2年修訂)》、《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海關按照《通知》和海關總署2007年第35號公告規(guī)定,辦理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備案、審批手續(xù)。其中,2002年4月l日至2007年11月30日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其項目單位須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規(guī)定持項目確認書等有關資料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xù)。逾期,海關不再受理上述減免稅備案申請。
三、《外資目錄(2007年修訂)》施行后,項目確認書中的“項目產業(yè)政策審批條目”編碼為“J”,例如,第一類第l項應填寫為:中低產農田改造(J0101);第三類第(一)條第l項應填寫為:生物飼料、秸稈飼料、水產飼料的開發(fā)、生產(J030101)。
特此公告。
附件: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