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貨物歸類
貨物歸類的法律用語稱:《商品名稱及編碼寫條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HS。它是在聯(lián)合國《海關合作理事會商品目錄》和《國際貿易標準分類目錄》的基礎上,為協(xié)調國際上多種主要的稅則、統(tǒng)計、運輸?shù)壬唐贩诸惸夸浂贫ǖ囊徊慷嘤猛镜膰H貿易分類體系。共計21類,97章,也就是說,一切進出口貨物都必須根據(jù)它的用途、屬性、功能等被對號入座,但由于每個人對商品的用途、結構都有不盡相同的認識,同時,隨著新產品的不斷涌現(xiàn),能否正確、公正地歸類,將互相影響生產、使用、流通的 ,因為不同的類別有著不同的關稅和其他稅費。 2. 關稅和估價
關稅是指在海關稅則中核定的對進出境貨物征收的稅。海關日常征收的稅除關稅外,還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船舶噸位稅和異地代征的國內稅費。
海關征稅地關稅價格是貨物的成交價格,但一般意義上的買賣雙方的商業(yè)發(fā)票上通常會不被海關認可,而時常會用海關估定的價格來作為關稅價格,也稱海關估價。由于估價的不確定因素,進口商往往無法預計實際的關稅價格,又不懂整個估價的專業(yè)程序,有理也將不清。海關估價的合理性、合法性、任意性、強制性是否有法律一舉,也成為納稅人最關注的焦點。
3. 關稅地減免和退補
關稅和進出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地減免可以分為三大類
(一) 法定減免
是指按照《海關法》、《進出口關稅條例》、《進出口稅則》的規(guī)定給予的減免稅。
(二) 特定減免稅
是指政策性減免稅。根據(jù)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的需要,對特定地區(qū)、特定用途、特定的交易性質和特定的資金來源的進出口貨物。
(三) 臨時減免
是指法定減免稅和特定減免稅以外地其它形式的減免稅。
(四) 納稅爭議復議
為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海關法》規(guī)定了納稅義務人對海關確定的進出口貨物的征稅、減免稅、補稅、退稅等有異議時,有向海關提出申訴的權利。具體程序是:納稅人——海關——海關總署——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