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0476]
問題標題:在昆明海淘奶粉超重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大學老師,我同事的孩子12年12月份出生的,我的孩子大概2月下旬出生。我和我同事一起在澳洲網購了一些奶粉到昆明,一共凈重9.6公斤,合計1100元人民幣。為了省郵費,我們打成一個包裹郵寄過來,請問我們要出具什么證明才能證明這些奶粉是我們兩家自用的?如果按照超重算或者超過規(guī)定價格,我們交稅不會被退回吧?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昆明海關
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在實際查驗中,海關征稅是按照一個完整的包裹來計征稅款,您所說的情況并不能成為海關計征稅款的依據。海關計征稅款的依據如下: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同時,個人寄自除港、澳、臺外其它國家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如果超出了規(guī)定的限值,則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2、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xù),會由具體承運該郵件的貨運公司與您聯系,您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收寄件地址及聯系方式。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