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672]
問題標題:國外專家攜帶儀器暫時入境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中科院下屬的研究所,自身沒有進出口經營權,近期將在宜昌組織一次關于溫室氣體監(jiān)測的技術研討會,邀請了國際上擁有較先進設備的幾個團隊攜儀器(或郵寄)參會,給參加會議的國內外其他專家進行技術和方法展示,結束后再攜帶(郵寄)出境,儀器主要為溫室氣體分析設備以及各團隊自行設計的相關附屬設備等。想請問:(1)若外方儀器具有ATA單證冊,儀器是否可以通過對方選擇的國際物流公司代為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入關,并在使用完成后再復運出境?我方是否需要提供其它材料?(2)若對方將小型設備作為行李隨機攜帶,是否只需在到達機場時向機場海關申報即可?對方需要事先準備哪些資料?我方是否需要協(xié)助辦理相關手續(xù)?(3)所攜儀器是否需要“同進同出”,如在上海入關可否在北京出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參展的暫時進出口貨物可以使用ATA單證冊通關。隨身攜帶設備請按照暫時進出境貨物申報,進口時向海關提交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進出口岸自主選擇,出境后持出口報關單至原押??诎兜睾jP辦理保金結案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