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755]
問題標題:從美國帶電腦回國
問題內容:我在美國買了一臺索尼的筆記本電腦給中國的朋友。下個月回國的時候把這臺電腦帶回去。請問這樣要征稅嗎?要的話是交多少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jiān)管。 二、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guī)定:(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三、您擬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屬20種國家規(guī)定征稅商品,應當征稅。完稅價格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按5000元每臺計算,如有購機發(fā)票,發(fā)票價格可作為海關審價重要參考。根據海關總署2011年第6號公告,電腦的進境物品稅率從2011年1月27日起從20%降為10%,依上述規(guī)定,您的電腦攜帶進境應繳納500元人民幣的稅。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具體辦理以海關業(yè)務現場為準。如有疑問,請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 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