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自用藥物郵寄有關稅費咨詢[165779]
問題編號:[165779]
問題標題:自用藥物郵寄有關稅費咨詢,謝謝
問題內(nèi)容:親友身患癌癥,需要從印度郵寄少量藥品自用。藥品HS編碼為:300220,藥品名為:Geftinat 250 mg. (據(jù)說根據(jù)編碼查出來的是生物試劑,個人不能郵寄,得需要海關和商檢局商檢證明。但實物為片狀固體藥丸,應該不屬于試劑啊,迷惑中)。現(xiàn)在想麻煩您解答三個問題:1.該藥品個人是否可以郵寄。2.該藥品是否需要收稅,稅收標準如何。3.如果存在稅收,作為個人少量使用,是否可以申請免稅或減稅。萬分感謝您的解答!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個人郵寄物品不能超過1000元人民幣,對于藥品海關憑醫(yī)生處方驗放。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只要稅費在50元人民幣以上一律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