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751]
問題標題:國外郵寄米糊問題
問題內(nèi)容:我小孩兩歲,之前一直通過瑞典一親戚郵寄奶粉,每次共14袋,正好包裝一箱,可以吃半年左右。從一歲之后,喝的是米糊,不再是奶粉,米糊在瑞典每袋合人民幣50元左右。 1、不知道新的規(guī)定實施后如果再寄一箱,是按照每袋200元價格計算還是按照實際價值計算? 2、如果按照200元/袋計算我寄一箱會否因為超過1000元而被退回?或者是被要求按照普通物品辦理關稅?或者是按照200元/袋的標準繳納稅后可以領?。?盼盡快答復,因為上次的米糊快吃完了,需要再寄。多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郵寄進出境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海關根據(jù)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按照《完稅價格表》、《稅則歸類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食品稅率10%。建議參看2007年第25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