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632]
問題標題:搬家回國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的朋友最近要從德國搬家回國,他是通過30kg國際包裹的形式將個人物品(基本都已使用過)共15箱郵寄回國,請問這些物品還需要繳納關稅嗎?鞋 1 箱 衣物 5 箱電視 20X80X120CM 廚具 2 箱玩具 1 箱小家電 1 箱書籍 3 箱臺式電腦 1 箱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規(guī)定,定居旅客進境安家物品,應在獲準定居后3個月內(nèi)持定居證明向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審批手續(xù)。否則,自入境后6個月內(nèi)運進行李物品,按照分離運輸行李監(jiān)管,執(zhí)行54號公告,與攜帶進境的物品合并計算。以上僅供參考,實際通關時以現(xiàn)場海關解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