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guān):留學回國寄個人物品[132443]
問題編號:[132443]
問題標題:留學回國寄個人物品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在德國留學5年?,F(xiàn)定于9月中回國。由于行李受限,現(xiàn)想將部分個人物品郵寄回國,包括一些書籍、出版的自己的博士論文(約20本)、衣服以及德國買的小型家電(電話、剃須刀,均為用過的)。請問這些物品應如何上稅?在郵寄時,是否要附加說明文檔?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guān)
答:您好,建議以分運行李方式托運回國,即旅客入境時向海關(guān)申報,并自旅客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nèi)(含6個月)運進。以中國籍旅客行李物品限量表的規(guī)定予以征免驗放。留學生在外滿180天任選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其中1件免稅。憑其所持護照和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本人畢(結(jié))業(yè)證書辦理驗放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