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421]
問題標題:私人使用物品入境
問題內(nèi)容:你好,我出國時攜帶一個筆記本電腦,現(xiàn)在想在國外再購買一個,請問回國時是否有限制?是否需要繳稅?照相機托運是否需要報稅?另外,購買的女士用包作為禮品使用,請問可以攜帶多少個?是否需要繳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2010〕54號公告)規(guī)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您攜帶筆記本入境,應填寫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根據(jù)海關相關規(guī)定,筆記本電腦屬于海關規(guī)定的20種不予免稅的商品之一,因此進境時需要繳納關稅。經(jīng)查,筆記本電腦的完稅價格為5000元,稅率為20%。個人物品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