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883]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海運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詢問了以下問題收到的回復是撥打0532-82955112,但是我撥打了這個電話后,接聽人要我打8293 2901和8293 2730,前一個電話說不負責個人物品,后一個無人接聽,還是麻煩海關請在網(wǎng)上給予指導。 我因被單位公派出國2年,需要把部分個人使用過的物品海運到英國,貨運公司要求我到海關出示護照,請問我是否可以到大港海關辦理?我是上海戶口,工作單位在青島,是否需要攜帶其他文件? 國慶將至,在10月1日到10月7日之間海關是否有人值班可以辦理該業(yè)務?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58號第十條規(guī)定以分離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應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證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xù)。具體請直接與現(xiàn)場海關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