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1338]
問題標題:海運分運行李的通關
問題內(nèi)容:你好! 我本人現(xiàn)在在日本工作,擁有日本的永居簽證。因為家庭原因準備在月底辭職回國。個人物品準備通過海運托運。 由于準備匆忙,在國內(nèi)的工作還沒有確定,就業(yè)相關的材料不能立即獲得。這種情況下個人分運行李是否可以通關,需要準備那些材料。 謝謝!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wǎng)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您所指就業(yè)證等材料一般是用于非居民長期旅客個人物品關封所需,請查看海關總署令第11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了解,您的情況應該不能申請關封。若您是中國國籍,在外工作后回國有物品要隨同托運入境,在旅客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nèi)(含6個月),物品在個人自用合理范圍內(nèi),可以向海關申報分離運輸行李。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復件:有效護照、提單、經(jīng)本人簽字的裝箱清單或物品明細單、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旅客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旅客本人簽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等海關認為需要的單證。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yè)務現(xiàn)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