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外籍人士進口自用汽車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有一外國人士,在中國上班一年以上了,最近想從德國把他以前用過的汽車運到中國,此汽車是準備他自己在中國自用的. 想請教一下:1.可以進口用過的汽車" />
上海海關:外籍人士進口自用汽車
問題編號:[107706]
問題標題:外籍人士進口自用汽車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有一外國人士,在中國上班一年以上了,最近想從德國把他以前用過的汽車運到中國,此汽車是準備他自己在中國自用的. 想請教一下:1.可以進口用過的汽車嗎? 2.如果可以的話,我在主管地海關辦理自用物品清單后,口岸是否還要征稅?3.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jù)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征稅進境機動車1輛:(一)境外企業(yè)、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設機構內的工作人員;(二)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內的人員;(三)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取得長期居留證件的,可以向主管海關申請征稅進境自用小車一輛。申請時應提交:身份證件、長期居留證件、自用物品申請表、所在企業(yè)《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具體情況你可以咨詢上海海關現(xiàn)場業(yè)務二處,電話6387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