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7819]
問題標題: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計劃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18K黃金制品,其監(jiān)管方式是“J”,是要辦理人民銀行的“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我今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的相關業(yè)務負責人聯系過,電話:020-83498218,咨詢辦理該證的相關程序時,但我被告知目前無相關新的法規(guī)指引他們辦理該證,我就不明白了,其實關于進口黃金方面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相關法規(guī)早已出臺,請問貴關是否可以幫我與他溝通下,明確如何辦理“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根據人民銀行、海關總署2008年第3號公告,列入《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見該公告附件1)的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授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簽發(fā)的《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見該公告附件2),辦理驗放手續(xù)。具體發(fā)證事宜,請與發(fā)證部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