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4864]
問題標題:提單運費有誤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單位進口了一批貨物,由于外方提供的提單上運費有誤,導致我單位多交稅款2千余元。現(xiàn)在外方向我單位做了說明,并提供了相關材料,請問有辦法退還這部分稅款么?如何辦理呢?盼望您的答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納稅義務人發(fā)現(xiàn)多繳納稅款的,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nèi),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提交下列材料:《退稅申請書》;原稅款繳款書和可以證明應予退稅的材料。請在北京海關網(wǎng)站下載中心/通關管理模塊,下載退稅單據(jù),持所有報關單據(jù)及稅單、說明等,向?qū)弳翁幃斆嫣岢錾暾垼刂窞楸本┦谐枀^(qū)光華路甲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