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388]
問題標題:關于更改出口報關單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您好,我司一家外貿公司,在今年9月份在貴關報過100KG貨物,因公司員工錯誤,把實際貨物的總金額USD19500報成了單價USD19500/KG,報關完發(fā)現(xiàn)錯誤后我司一直通過報關行改單,改單時我們提供了外銷合同、內銷合同、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RMB135000)及上海報過該品名的出口報關單,可貴關要求我司提供在北京報過該品名的報關單,由于我司這品名是第一次在北京報關,所以現(xiàn)在不知怎么樣才能更改報關單,所以麻煩您看一下若沒有北京同樣品名的報關單是不是可以改單,因RBM13萬多報成RMB1300多萬,這金額實在上下太大了。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一)可以證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fā)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二)外匯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三)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lián)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建議您聯(lián)系現(xiàn)場海關確認相關單證是否準備齊全,通關時根據(jù)貨物實際報驗狀態(tài),以現(xiàn)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