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9265]
問題標題:貿易方式錯誤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一票從天津口岸海運出口的拼箱,按一票一般貿易報的關,已開船。整理單據時發(fā)現(xiàn)此票貨里有一部分貨是進料加工的,出口時應按進料加工復出口報關的,是要核銷手冊的?,F(xiàn)在出口申報的貿易方式有錯誤,可以做刪單處理再以形式報關的方式重報為AB兩票可以嗎?如果可以我們都需要提供哪些單據,或應該咨詢天津關哪個部門。謝謝,盼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由于不了解實際申報的情況,請您聯(lián)系天津新港海關接單處出口三科(辦公電話:022-65307028/7298)咨詢辦理。可參閱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3號) (令〔2005〕0143)。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