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8933]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出口及一般貿易進口可否用人民幣報關
問題內容: 我司屬于外商獨資公司,現想向貴關咨詢“加工貿易出口報關單及一般貿易進口,報關單貨幣單位可否采用人民幣;如果可以,那我們是否還需要提供核銷單,或是其他單證? 對收付匯方面有什么影響? 及對退稅方面有什么影響?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關于加工貿易出口報關單及一般貿易進口,報關單貨幣單位可否采用人民幣的問題,由于不清楚你公司是否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yè),現提供以下意見供參考: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5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其中,報關單幣制欄目的填制應按照海關核發(fā)的《貨幣代碼表》選擇相應的貨幣名稱及代碼填報。因此,海關在接受申報時,報關單貨幣單位可否采用人民幣,主要是企業(yè)必須如實申報。由于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對收付匯方面有相關規(guī)定,建議您在報關單貨幣單位采用人民幣時先咨詢國家外匯管理部門。 另: 2009年7月1日,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及有關部門聯合對外發(fā)布公告[2009]第10號,公布實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您如果需要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可按照辦法要求進行。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