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224]
問題標題:除外包裝之外的凈重重量都要計為計價報關單位?
問題內(nèi)容:我司要出口的貨物,屬于大包裝,其中水的今量和貨物本身的凈凈重相當(如:一件貨,凈凈重是20公斤,水是13.5公斤,外包裝是1.5公斤),這樣的貨物還要把水當凈重計價單位報關嗎?近期出口貨物遇到了貴關關員的要求,把水計為凈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行業(yè)村準》中的《進出口商品重量鑒定規(guī)程》規(guī)定是不能把水計入凈重的,這樣和《…報關手冊…》產(chǎn)生了矛盾,請教我司該怎么報關?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報關員教材答:你好!你提供的資料不夠具體,因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申報要求,故無法給予明確的答復。請你公司按照海關總署2008年52號公告第38條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