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如何申報商品凈重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承蒙指教。請問在報關申報商品凈重時,商品凈重是指貨物的毛重減去外包材的重量,還是毛重減去外包材和內包材的重量,還是……?舉個例子,出口成套手機,一卡" />
拱北海關:如何申報商品凈重[110653]
問題編號:[110653]
問題標題:如何申報商品凈重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承蒙指教。請問在報關申報商品凈重時,商品凈重是指貨物的毛重減去外包材的重量,還是毛重減去外包材和內包材的重量,還是……?舉個例子,出口成套手機,一卡板裝10個紙質卡通箱,一卡通箱裝10臺成套手機,一個成套手機實際重量為300克[裸機(手機本身重量)為100克,配件(電池、充電器、光碟等)重量為120克,內包材(彩盒、說明書等紙質材料)重量為80克)],外包材20千克[紙質卡通箱重量1千克*10個,卡板重量10千克],那么出口申報時單個商品的凈重是為100克(裸機),還是220克(裸機+配件),還是300克(成套手機=裸機+內包材+配件)?或者是其他?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8年52號公告規(guī)定,凈重應填報進出口貨物的毛重減去外包裝材料后的重量,即貨物本身的實際重量。手機離開配件無法正常使用應視同貨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