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8943]
問題標題:場站收據(jù)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我有票貨從上海出口,出口口岸外港海關,今向報關行要場站收據(jù)副本用于退稅,報關行說上?,F(xiàn)在出口不用這,無法提供,請問是這樣嗎?那有沒類似的單據(jù)可提供用于退稅
答: 為進一步提高上海海運、空運口岸通關效率,配合長江經(jīng)濟帶海關區(qū)域通關一體化改革,上海海關決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對從上海海運、空運口岸進出境的貨物全面實施“放行信息電子化”管理。海關對于放行貨物,不再在場站收據(jù)上加蓋放行章,港務部門僅憑海關的電子放行信息辦理貨物裝運手續(xù)。因此,該項工作是在信息化的條件下,進一步加快通關與裝運效率的通關便利措施。詳見上海海關2014年第40號公告。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要求,辦理退稅手續(xù)的材料中并沒有“蓋放行章的場站收據(jù)”要求。對于辦結海關手續(xù)后,海關為出口企業(yè)提供相關出口退稅證明聯(lián)。 感謝您對上海海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