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7686]
問題標題:首飾歸類-完稅
問題內容:您好! 我想問說,如果我想進口首飾包含銀飾,完稅價格表上都放另行確定,那我要如何確定我得失品所需要付的稅務是多少。 比如說我有925銀耳釘,手鐲。這類的完稅怎么算?
答:您好!您進口的銀飾如是個人少量自用物品,可參閱海關總署2012年15號公告,“《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稅率10%。如超出個人物品限值,必須以貨物形式報關。根據海關總署第21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確定其完稅價格。根據《進出口稅側》進行商品歸類后確定商品編碼,根據商品編碼可以確定稅率,對申報的進出口商品進行歸類、確定稅號是貨物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義務,海關依法對申報的商品編碼進行審核。建議您查詢《進出口稅則》、聯系報關代理企業(yè)確定商品編碼或者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持相關資料向直屬海關申請預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