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532]
問題標題:包裹單的問題
問題內(nèi)容:海關工作人員 您好 我從日本郵寄東西到中國福建福清,包裹沒有危險物品。但是我在包裹單里寫了 溫度計。這溫度計是沒有水銀的溫度計(海關也可以用紫外線來分析)。不知道你們能不能幫我留意一下CD106837069JP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寄自或寄往(除港、澳、臺地區(qū))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對經(jīng)由上海口岸郵運進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實際監(jiān)管,辦公地址在武定路458號洪安大廈2樓,您也可以提供運單號直接撥打咨詢電話:62728748轉(zhuǎn)6202。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