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關于“85164000”[180832]
問題編號:[180832]
問題標題:關于“85164000”
問題內容:我司將出口一批家用電熱蒸汽掛燙機(即現(xiàn)在商場里有賣的掛著燙衣服的那種),整機重量為6.2KGS,工作電壓為AC220V,額定功率為1250W,水箱容量為1.0L。其主要部件由主機(內含鋁合金加熱器)、蒸汽噴頭及其掛架、蒸汽軟管、帶滾輪底座、伸縮桿和帶插頭電源線等構成整體出口,配有毛刷和褲腳夾等附件。該商品是一種利用高溫蒸汽對平放或懸掛的衣服、窗簾或地毯熨燙和消毒的家用型電熱器具。其工作原理為:通電后,主機內加熱器把水箱內的水加熱,產生具有一定壓力的高溫蒸汽,并經蒸汽軟管引至噴頭后對準衣物噴射,灼熱水蒸汽不斷接觸衣物和布料,軟化其纖維組織,通過手動“拉”、“壓”衣服或布料,配合使用毛刷和褲腳夾等附件,以達到平整和消毒的目的。有人認為雖然其名稱不同,但其功能與家用電燙斗的一樣,都是熨燙衣物,所以應該歸入85164000(電燙斗)項下。有人認為雖然它們都是家用熨燙衣物,但從外觀、部件組成和使用方法上都有明顯差別。另,細看品目85.16的商品范疇,該品目項下的具體列名商品均為特指的,而非泛指。類似商品歸類差異如:電飯鍋(稅號85166030)與電壓力鍋(稅號85166090),或者電熱咖啡壺(稅號8516.71)與電熱水壺(稅號85167990)。所以家用電熱蒸汽掛燙機應該歸入85167990項下。懇請海關人員指導該家用電熱蒸汽掛燙機應該如何歸類?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8516.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