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申請的類型 專利申請分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chǎn)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二、受理的條件 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必須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和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后,應當明確申請日、給予申請?zhí)?,并通知申請人?br>
第四十條: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三、蘇州分理處受理專利申請的范圍 1.可以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內(nèi)地申請人面交或寄交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港、澳、臺地區(qū)的個人委托內(nèi)地專利代理機構面交或寄交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不能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PCT申請文件;
(2)外國申請人及港、澳、臺地區(qū)法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3)分案申請文件;
(4)有要求優(yōu)先權聲明的專利申請文件;
(5)專利申請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費用減緩的審批 (一)依據(jù)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局令(第39號),應符合如下條件: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必要時還應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費用減緩請求書應當由全體申請人或?qū)@麢嗳撕炞只蛘呱w章。
個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jù)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jīng)濟困難情況的證明。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jù)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jīng)濟困難情況的證明。
單位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經(jīng)濟困難情況,并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
個人與單位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個人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單位應當如實填寫經(jīng)濟困難情況,并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經(jīng)蘇州分理處審查,手續(xù)齊備符合減緩條件同意按:
1.個人以85%比例減緩;
2.兩個以上的個人(含兩個)或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或一個單位請求減緩的按70%比例減緩。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利費用減緩請求不予批準:
(1)未使用專利局制定的費用減緩請求書的;
(2)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未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簽字或者蓋章的;
(3)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單位或者個人未提供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證明的;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超過二萬五千元人民幣的;
(5)費用減緩請求書中未注明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的;
(6)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兩個以上單位的;
(7)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名稱或者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與專利請求書中的相應內(nèi)容不一致的。
五、辦理方式 受理: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收費: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30
寄交: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園A0201
外貿(mào)知識 郵編:215021
電話:0512-67061881
傳真:0512-670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