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732]
問題標題:電子點火控制器的商品歸類
問題內容:我司進口的電子點火控制器,應用在摩托車上,其能夠通過檢測發(fā)動機的運轉狀態(tài)(轉速、吸入負壓、水溫等)計算發(fā)動機所需的最佳燃料,達到改善發(fā)動機動力性能、凈化排放、降低油耗等目的。因2012年商品編號新增了9032899006和9032899020,現(xiàn)對于這兩個稅單產生了疑惑不知將該零件歸納哪個商品編號,并是否無法歸類將歸入9032899090呢,請給予指引!同時,能簡單說明新增的兩個稅號之間的歸類區(qū)別嗎?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摩托車上的電子點火控制器可歸入稅號90328990.06。稅號90328990.20商品是用于組合噴氣發(fā)動機上的燃燒調節(jié)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