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980]
問題標題:進料料件退換
問題內(nèi)容:您好!茲有我司境外供應商于2012年3月1日從香港攜帶“表面用鑲鉆”在福州長樂機場入境,貴關機場旅檢關員簽發(fā)“海關代保管物品憑單”,我司據(jù)此以進料加工手冊向機場海關申報登記進口,并于當日辦妥放行結關手續(xù)?,F(xiàn)因本批貨中部分鑲鉆不適用,我司擬將此部分以“進料料件退換”貿(mào)易方式申報退運出境。境外供應商考慮到鑲鉆體積很小,但價值較高,因此擬循貨物入境時的方式,由人員攜帶出境,以使上述貨物安全更有保障,人員攜帶方式是否可行,還是一定要以貨運方式,希予不吝賜教為禱!則感激不盡!
問題分類:[加工貿(mào)易]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你好!可以采用“貨運申報、旅檢帶出”的方式辦理相關手續(xù),具體操作可咨詢我關駐長樂機場辦事處。如有疑問或通關遇到困難,歡迎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0591-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