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059]
問題標題:膜晶顯稅收優(yōu)惠政策項下,進口備件是否參考《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
問題內容:請問《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是只適用于內資鼓勵項目進口的設備嗎?財關稅【2009】31號文件下的膜晶顯生產企業(yè)如果進口備品備件是否要參考該不免目錄?也就是說我們進口的某一備件,是屬于不免清單中所列的商品,可以免關稅和增值稅嗎?以上問題,請予以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fenjianlan:您好!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審核確定的符合“膜晶顯”(新型顯示器件)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生產企業(yè),進口經審核確定的免稅清單內的商品不需要參考《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具體規(guī)定參見《海關總署關于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yè)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通知》(署稅發(fā)〔2009〕284號)。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