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340]
問題標題:成型模具和工裝夾具可以申請減免稅嗎?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屬于國家鼓勵發(fā)展的外資項目,已辦理鼓勵項目確認書及減免稅備案登記。近期我司要進口一批成型模具(海關編碼8480410090)和工裝夾具(海關編碼8466200000)。我司在辦理減免稅申請時,主管海關告知以上設備不能減免稅,但我司核對《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0年修訂),該兩項設備都不在目錄里,那為什么不能申請減免稅呢?煩請告知依據,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您好,在企業(yè)鼓勵類項目內容與鼓勵類產業(yè)條目相符的情況下,企業(yè)進口該鼓勵類項目項下生產的自用設備,無論征免性質,均可憑設備購買合同、發(fā)票等資料向減免稅審批部門辦理征免稅證明,并核扣該項目備案的用匯額度。具體可參閱海關總署第179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