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755]
問題標題:92%以下含量的硼出口是否需要兩用物項證書
問題內容:北京(機場)海關,您好!我們公司擬出口“無定形硼粉”,該產品的實際粒度均小于1.5微米,元素硼含量93%以下(不會≥97%)。請問針對該產品,通關時是否還需要商務部簽發(fā)的兩用物項出口證書?海關認可哪些機構出具的有關粒度和含量的檢測證書(CIQ或CCIC)?我們已經清楚滿足下列規(guī)定應辦理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顆粒<500μm的硼及其合金(含量≥97%,不論球形,橢球體,霧化,片狀,研碎金屬燃料)。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請明確商品編碼后再咨詢。貨物出口時是否需要出具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要看該商品編碼項下是否對應監(jiān)管證件代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