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276]
問題標題:手冊核銷
問題內容:您好!由于我們是第一次做加工貿易,在單耗備案時是根據平常生產估算的,在出口成品數量上,實際數量多于合同備案數量,不知道在核銷時該怎樣操作?是不是可以在核銷前變更單耗?謝謝!
北京報關員考試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單耗是指加工貿易企業(yè)在正常加工條件下加工單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單耗包括凈耗和工藝損耗。加工貿易企業(yè)應當在加工貿易備案環(huán)節(jié)向海關進行單耗備案。加工貿易企業(yè)應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結轉或者內銷前如實向海關申報單耗。加工貿易企業(yè)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單耗變更或者撤銷手續(x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保稅成品已經申報出口的;(二)保稅成品已經辦理深加工結轉的;(三)保稅成品已經申請內銷的;(四)海關已經對單耗進行核定的;(五)海關已經對加工貿易企業(yè)立案調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