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778]
問題標題:進料加工是否可以采用國內相同的原材料組合用
問題內容:我們在做進料加工,在出口的成品中,我們想采用一部分國內原材料和一部分國外原材料組合用再加工成品出口,是否可以? 1比如我們出口的錫粉合金,含銀超過3%(國家規(guī)定貴金屬出口不能超過2%)我們采用進料加工方式采購國外1.5%的銀,再用國內1.5%的銀,加工成品通過手冊出口,這樣可以嗎 2如果出口錫粉合金中銀我們控制在2%以內,可以出口的,但是錫材料我們一部分國內采購,一部分國外進料,這樣加工后,可以通過進料加工手冊出口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你好!首先請在中國海關網站查詢你公司的料件和成品是否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對允許開展加工貿易的,出口環(huán)節(jié)適用國家有關貿易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