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3853]
問題標題:關于減免稅參數(shù)的理解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司查看《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調整)》中稅則號列為:84563010(數(shù)控電加工機床)的技術規(guī)格,其中對“數(shù)控電火花成形機床”是這樣描述:加工表面粗糙度Ra≥0.32um,型腔截面和深度尺寸精度≥±2um,帶有能自動交換工件和自動交換電極裝置除外。請問:“帶有能自動交換工件和自動交換電極裝置除外”這句話意思是否指:只要帶有能自動交換工件和自動交換電極裝置就可以達到免稅要求,不用考慮前面兩個參數(shù)的指標?謝謝解答!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答: 您好,您的咨詢我關已收到,現(xiàn)答復如下:對《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有多個(兩個及以上)的技術指標的商品,如其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技術指標優(yōu)于《目錄》中相應商品的限定技術指標的,可認為不屬于《目錄》中商品。你司所詢的“數(shù)控電火花成型機床”,若帶有能自動交換工件和自動交換電極裝置的,則可認為不屬于《目錄》中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