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798]
問題標題:關于成交方式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 你好!我司和一外商客戶簽訂信用證規(guī)定出口成交方式為(CFR),請問:
1、報關出口時(假設貨值USD1000、運費USD200)是否要在成交方式欄填 2 C&F 運費欄填502/3/200 在商品欄總價填USD1000
2、出口收匯核梢單的幣種總價應該填USD1200還是USD1000 請百忙中給予答復,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規(guī)定,"成交方式欄目應根據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價格條款,按海關規(guī)定的《成交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成交方式代碼。出口報關單運費欄目填報出口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運輸費用。運費可按運費單價、總價或運費率三種方式之一填報,注明運費標記(運費標記“1”表示運費率,“2”表示每噸貨物的運費單價,“3”表示運費總價),并按海關規(guī)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闭埌凑丈鲜鲆筮M行填制。 另,關于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填制問題請詢外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