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布寬備案問題內容:你好!上次有問:"布料類或紡織品類申報商品編碼是否要注明布幅的寬度(布幅),但我發(fā)現(xiàn)歸類原則及編碼書上均沒出現(xiàn)布幅,只要注明克重及成份(大多是這樣).不知現(xiàn)在申請資料庫備案時是否要標注布幅? ;貴關回復:因品目5806為狹幅機織物(幅寬不超過30CM),所以布料注明幅寬還是有必要的;60章針織物及鉤編織物也按寬度不同歸入不同稅號,因此也需注明幅寬。"就這個問題再次請教:稅則中即已在上面限定寬度,我申報的編碼肯定是在這個寬度范圍內了.若一定要申報的話,可否像稅則中描述的≤或≥多少來申報.因實際采購時可能與客人指定的幅寬不一致,比如合同備案申報時限定在如140CM,實際進口130CM,長度申報是否根據(jù)幅寬來折算或按實申報?否則查驗時可能又解釋不清(折算與嘜頭上標注的長度不一致,不折算合同核銷進因幅寬的原因可能長度又不對).以上.謝謝!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從歸類原則上來說,只要規(guī)格在稅號要求范圍內均可接受。手冊備案的問題建議與加貿部門協(xié)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