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轉余料問題問題內容:我想知道有沒有什么明文規(guī)定,余料結轉的金額不能超過進口總額的百分之幾.還有數(shù)量方面不能超過進口總量的多少嗎?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答:1.剩余料件金額占該加工貿易合同項下實際進口料件總額3%以內(含3%)、且總值在人民幣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商務主管部門免予審批,企業(yè)直接報主管海關核準,由主管海關對剩余料件計征稅款和稅款緩稅利息后予以核銷。內銷剩余料件實行進口許可證件管理的,屬于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huán)保部及其授權部門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2.剩余料件金額占該加工貿易合同項下實際進口料件總額3%以上或者總值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審批,海關憑商務主管部門批件對合同內銷的全部剩余料件計征稅款和緩稅利息。內銷剩余料件實行進口許可證件管理的,企業(yè)須提交有關進口許可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