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來料加工、服裝來樣加工、服裝進料加工是服裝對外加工貿易的主要方式。
1、服裝來料加工
①服裝來料加工的含義
服裝來料加工是一種委托服裝的加工方式,指的是由外商(委托方)提供服裝的面輔材料,由加工出口方按照外商的要求進行裁剪及成衣加工,成品服裝出口給外商,加工出口方收取工繳費,它屬于勞務貿易的一種形式,是以服裝為載體的勞務出口形式,是u201c兩頭在外u201d,即原輔材料來自國外,成品也銷往國外的加工貿易方式。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雙方關系很好,并且能夠把握對方的信用,加工出口方也可以與同一外商(委托方)同時簽訂面輔材料進口合同和成品服裝出口合同。加工出口方按外商要求進行加工,進口的面輔材料和出口的成品服裝各作各價,但面輔材料進口時,服裝加工出口方不進行支付,服裝返銷后,再收取成品服裝出口值與外商面輔材料進口值的差價。
②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的主要內容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是加工合同而不是買賣合同,與一般貨物買賣合同有許多不同之處。在服裝來料加工中,外商(委托方)通常通過提供樣品或工藝單來說明其對成品服裝的要求,不同公司之間工藝單的形式也不一樣。但在服裝來料加工合同中,委托方與加工出口方應落實以下內容。
a、對交付的成品服裝的要求
買賣合同的標的是服裝產(chǎn)品,在合同中應具體規(guī)定加工產(chǎn)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方式、服裝加工的技術和工藝要求等內容。
b、對服裝來料的規(guī)定
服裝的面輔材料是加工成品服裝的物質基礎,合同中除了規(guī)定面輔材料的品質、數(shù)量外,還必須規(guī)定委托方提供面輔材料的到貨時問、卸貨港。為了明確責任,對委托方不能按質、按量、按時提供面輔材料的情況,應在合同中規(guī)定處理方法。
c、加工服裝的用料定額、損耗率的確定
這兩項指標,與產(chǎn)品成本直接相關,又受到加工出口方的技術水平和生產(chǎn)條件的限制,所以雙方應協(xié)商規(guī)定一個合理的標準。一般是由委托方在工藝單中給定,加工出口方也可以通過制作對等樣品,核實待加工服裝的面料耗用量和損耗率。
d、關于工繳費的規(guī)定
服裝來料加工本質上是一種勞務貿易,工繳費體現(xiàn)了勞務的價值。工繳費的規(guī)定,應以國際勞務價格作為參照標準,結合服裝品種、加工難度、工藝技術要求、交貨期等綜合因素,根據(jù)加工出口方所在地區(qū)的工資水平,確定一個合理的工繳費,使計收的工繳費既有利可圖,又有競爭力。
e、付款方式
委托方向承接方支付工繳費的方式有兩種。
在面輔材料和成品服裝均不計價的情況下,由委托方通過信用證或匯付方式,向承接方支付工繳費;如果面輔材料和成品服裝分別計價,其差額即為工繳費,對此承接方應掌握u201c先收后付u201d的原則。具體的做法可以采用面輔材料用D/A,成品服裝用D/P即期;面輔材料用D/A,成品服裝用即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方式,面輔材料用遠期信用證,成品服裝用即期信用證。必須注意遠期和即期的時間間隔應考慮加工全過程所需時間,以保證先收妥成品服裝貨款,再支付面輔材料貨款。
f、保險及成品服裝運輸
服裝來料加工貿易過程中,面輔材料和成品服裝的所有權均屬于委托方所有。因而,原則上成品服裝運輸和保險的責任由委托方承擔。在實際來料加工業(yè)務中,為了便于操作,委托方往往會要求加工出口方代辦部分保險,如果部分保險確由加工出口方辦理,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或者計入工繳費內。如果成品服裝的運輸也由服裝出口方代理,加工費的計算中還應加入這一部分費用,可以在合同的u201c加工費u201d一欄中注明。
2、服裝進料加工
①服裝進料加工的含義及特點
服裝的進料加工又稱以進養(yǎng)出,指用外匯購入國外的原材料、輔料,利用本國的技術、設備和勞力,加工成服裝成品后,銷往國外市場。
這類業(yè)務中,經(jīng)營的企業(yè)以買主的身份與國外簽訂購買原材料的進口合同,又以賣主的身份簽訂成品服裝的出口合同。兩個合同體現(xiàn)為兩筆交易,它們都是以所有權轉移為特征的貨物買賣。進料加工貿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服裝在國際市場上要有銷路,否則,進口原料外匯很難平衡,從這一點看進料加工要承擔價格風險和成品的銷售風險。
②服裝進料加工合同的主要內容
在服裝進料加工業(yè)務下,服裝出口商實際上涉及了兩個買賣合同:一個是和國外服裝進口商簽訂的服裝出口合同;另一個是和國外面輔材料供應商簽訂的進口合同。貿易合同的格式和條文同一般貿易合同相同,只是進料加工貿易中原料來自國外,成品出口國外,而且提供原料的外商和購買成品的外商并不一定是同一個。
a、服裝出口合同
服裝進料加工業(yè)務下的出口合同和一般貿易下的出口合同沒有什么區(qū)別,在服裝出口合同中,要著重考慮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如果服裝進口商指定了面輔材料的供應商,可以要求服裝進口商提供有關面輔材料供應商的相關信息,例如供應商的地址、開戶銀行等。如果對面輔材料供應商的誠信不夠了解,但對服裝進口商資信能夠把握,可以爭取在合同中以合同條款的形式將服裝進口商和其指定的面輔材料供應商的責任關聯(lián)起來,尤其是當服裝進口商和面輔材料供應商有合作關系時。
其次,如果服裝出口合同中的支付條款是使用信用證方式,加工出口方可以爭取規(guī)定較早的到證日,如裝運前60天到證。
最后,由于面輔材料的到貨期影響服裝的加工,因此在確定服裝的裝運期時,應留有一定的余地,以免由于面輔材料的延誤而導致服裝不能按期交貨,從而導致服裝進口商的索賠。服裝出口的數(shù)量也應留有一定的余地,可以制定u201c溢短裝條款u201d,或規(guī)定u201c允許分批裝運u201d,以避免萬一服裝加工發(fā)生質量問題,但進口的面輔材料已經(jīng)用盡。
b、面輔材料進口合同
服裝進料加工業(yè)務下的進口合同和一般貿易下的進口合同要考慮的因素一樣,面輔材料的進口合同中主要是要合理規(guī)定面輔材料的交貨時間,在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如果不按時供貨,服裝出口方應該有權利延期交貨。另外,還要嚴格規(guī)定進口的面輔材料的數(shù)量,避免在合同中規(guī)定較大的容差。
3、服裝來樣加工
服裝來樣加工是由外商提供服裝樣品,加工方按樣品加工,對于原材料來源、加工方法等不限,只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合格的服裝產(chǎn)品即可。
在服裝來樣加工時,加工企業(yè)不必進行產(chǎn)品設計,加工方一般都是在國內購買面輔材料,或者找國內的印染廠加工面料,經(jīng)外商確認面料后再組織服裝的生產(chǎn)加工,最后按照外商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這種貿易方式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我國紡織、服裝材料豐富的優(yōu)勢,另一方面對服裝企業(yè)來說,自由權較大,風險和責任也更大,所以一般來說,服裝來樣加工的利潤要比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高。
服裝來樣加工與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的主要不同在于,服裝來樣加工的原輔材料都在國內采購,因此面輔材料的成本較低,這也是它能獲取更大利潤的原因。